国土测绘职称人员
国土测绘职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中级职称
包括工程师和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工作由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评委)负责。
测绘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图制图、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技术岗位。
国土专业包括国土科学研究、规划编制、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不动产登记、国土整治、生态修复、土地价格评估、土地经营管理及信息工作等技术岗位。
高级职称
包括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由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高评委)负责。
其他相关职称
测量员: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
测量工程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评审方式可能因单位不同而异。
注册测绘师:需通过国家注册测绘师考试,并有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从事自然资源领域测绘、国土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评审流程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逐级审核。
公示和审核
评审结果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议:
申报国土测绘职称时,应详细阅读并了解相关评审条件和流程,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竞争力。
与所在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申报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