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餐饮行业会计科目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资产类科目

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原材料

低值易耗品

待摊费用

固定资产

库存商品

负债类科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福利费等)

应交税金(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其他应付款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损益类科目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其他明细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收入)下设置“客房收入(成本)”、“餐饮收入(成本)”等二级明细科目。

原材料下设置“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物料用品”等二级明细科目。

其他应收款下可按不同货币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表进行核算。

待摊费用下对支付金额较少、不超过一定金额的费用不入本科目,其他费用在12个月内分摊完毕。

建议

餐饮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遵循实用性、统一性、清晰性和稳定性的原则,确保会计科目能够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实际情况。

根据企业的具体经营特点和业务需求,可以适当调整会计科目,例如针对外卖业务的特点,可以单独设置相关收入科目。

保持会计科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便于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