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杭州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企业规模与成立时间
企业需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成立时间一般要求在两年以上。
财务与合规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能力
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根据企业规模有所不同。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企业需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市场表现
企业在特定细分市场运营时间通常不少于2-3年,且主导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
主导产品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应有良好表现,部分要求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全国或全省前列。
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需保持正增长,年平均增长率可能要求达到5%、15%或更高。
其他要求
企业需提出融通入链“四提一强”推进计划,并明确具体绩效目标和未来两年的投资总额。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地域限制
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建议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时,仔细对照以上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明,以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