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杭州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企业规模与成立时间

企业需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成立时间一般要求在两年以上。

财务与合规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能力

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根据企业规模有所不同。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企业需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市场表现

企业在特定细分市场运营时间通常不少于2-3年,且主导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

主导产品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应有良好表现,部分要求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全国或全省前列。

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需保持正增长,年平均增长率可能要求达到5%、15%或更高。

其他要求

企业需提出融通入链“四提一强”推进计划,并明确具体绩效目标和未来两年的投资总额。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地域限制

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建议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时,仔细对照以上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明,以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