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如下: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

具有陕西省户籍,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应条件的家庭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

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

家庭成员和学生本人健康状况;

被工会组织认定为特殊困难家庭的情况;

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情况。

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一般困难两级。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贫困户标准

农民年均纯收入低于3050元(2010年2500元不变价)的陕西省扶贫标准执行;

农民年均纯收入低于2855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陕西省扶贫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