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生和护士论文要求
广东医生和护士论文要求
广东医生和护士在评定职称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医学专业职称论文要求
主任医师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
副主任医师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主任医(技)师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