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生和护士论文要求

广东医生和护士论文要求

广东医生和护士在评定职称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医学专业职称论文要求

主任医师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

副主任医师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主任医(技)师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