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主招生怎么录取
深圳自主招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综合分数计算
自主招生是根据考生的综合分数进行录取。综合分数的计算公式为:
\[
综合分数 = 学校考核成绩 \times 40\% + \left(\frac{中考成绩}{610}\right) \times 100 \times 60\%
\]
其中,学校考核成绩占40%,中考成绩占60%。
成绩要求
考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此外,自主招生一类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
录取顺序
学校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综合分数相同,则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
报名与筛选
公办一类自主招生学校及民办学校可通过自主招生管理平台查看报名考生的资料并筛选入围考生。公办学校按不低于本校(或专项)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如果某校(或某专项)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同比例缩减该校(或该专项)自主招生计划。
考核形式
自主招生一类的考核形式分为旧模式和新模式。旧模式下的一类自招的考核形式一般为:人机+面试,考核科目为语数英物化(历道),基本是以考核理科为主。新模式则在于招生项目的细分,一类自招中理工科技、人文社科方向细分到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