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村合疗报销比例
西安市农村合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
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
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
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动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动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
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在启动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按95%补偿。
康复期从启动市级医院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基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无起付线,按100%补偿。
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动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75%补偿。
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动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