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做法
处理遗产的常见方式有以下几种: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遗赠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法定继承
在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继承顺序。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
如果继承人决定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具体流程包括:
管辖公证处: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继承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遗产处理注意事项
合法性: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继承人应查明财产来源是否合法,并在遗产分配协议中做出相应约定。
共有财产:要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例如,夫妻共有房产中,应先分出配偶的份额,再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