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仲裁流程
深圳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依照被申请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仲裁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准备
组成仲裁庭,并在决定受理后的七日内按相关规定组成。
开庭前,仲裁庭将开庭日期、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辩论,并可向鉴定人提问。
仲裁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则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
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以上流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