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初创补贴条件
深圳初创补贴的条件如下:
个人征信正常且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无不良记录。企业经营无异常且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
社保在自己公司内缴纳。
经营范围行业含娱乐、网吧、足疗、户外广告、美容等均可申请。
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复原转业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等。
非深圳户籍的人员,包括全部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等。
初创企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万元,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创业场地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租用商业场地经营的,可申请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2340元每个月的场地租金补贴,持续补贴36个月,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6.8万元。
创业社保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占股企业内缴纳社保的,可补贴公司缴纳部分社保费用,补贴650元每个月,持续补贴36个月,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3.4万元。
创业带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每招纳一名劳动年龄内员工在本企业缴纳社保,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可享受3000元每人的带动就业补贴,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