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新医保政策
深圳市最新的医保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自2024年1月1日起,深圳市开始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从6%下调至5%,个人缴费费率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从8%下调至7%。
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待遇偿付基数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733元,上限为33666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6409元/月的标准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174640元/年的标准计算;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最高标准提高至104.78万元。
修订《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2023年9月9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政策修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只设一档、二档两种形式,取消了原三档医保,同时设立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医保一档以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医保二档以缴费基数的2%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1.5%,个人缴交0.5%。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门槛线取消
自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等方面的门槛线。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即可按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规定的范围使用。
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提高
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提高至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即2333元,同时取消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报销120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