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术论文的规定
教育部学术论文的规定
教育部对学术论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抽检工作
教育部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研究生抽检频率为3年一次。
抽检比例原则上,本科生不低于2%,研究生不低于5%。
抽检对象包括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内容涵盖学术规范性、论文质量和内容、语言表达和写作质量等方面。
论文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学术道德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时应遵守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
评价改革
教育部整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的“唯论文”现象,提出了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强调论文质量评价的多元性和综合性。
学术规范教育
教师应进行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和撰写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