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休规定

深圳市的退休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一般情况为60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5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为50周岁。

女性:一般情况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为45周岁。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

待遇领取地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需为深圳市。

特殊情况

广东省外户籍的参保人:需满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广东省,在广东省内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

非广东户籍的参保人:在深圳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满10年及以上,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可以申请在深圳延缴。

港澳台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可自愿选择深圳市作为继续缴费地申请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