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涉税相关

餐饮行业的涉税相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

现场制作并直接销售给顾客的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外卖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也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 (注: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但历史政策可参考):

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兼营行为:饮食店、餐馆等单位在提供饮食服务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货物部分的收入应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