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口回迁的条件

广州户口回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直系亲属投靠

基于与父母、配偶或子女等直系亲属的紧密关系,可将户籍迁至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家庭户,实现家庭团聚。

住房情况变化

因个人住房调整、拆迁补偿、回迁安置等原因,需将户籍迁至自己或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或是合法租赁的公房(含政府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或雇主提供的居住用房,确保户籍与居住地址一致。

原户籍地址失效

若因离婚、房屋产权变更、土地征用、拆迁等原因失去原户籍登记地址的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且在本市无其他合法房产的,必须将户籍迁入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公共集体户,以确保户籍管理的连续性。

夫妻共同居住迁移

夫妻双方需保持婚姻关系三年以上,并持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包括租赁证明),且已实际居住于此,方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成员户籍需转入公共集体户(非农业),并登记为“城镇集体户籍”。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若夫妻中一方已落户广州市,且婚姻关系稳定五年以上,同时拥有未成年子女的,可在当前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投靠子女入户。此外,未满十八周岁且仍在求学的子女,亦可随同父母一同迁移户籍。

军人家属随军迁移

针对广州市内驻军部队军级及以上单位成员,需经多层审核后,由总后勤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