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景观设计资质
长宁区景观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级别,具体要求如下:
甲级资质
企业资历和信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项目经验: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人员配备: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应具有大学学历,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学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乙级资质
企业资历和信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项目经验: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学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除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做要求外,其余同甲级。
人员配备:除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做要求外,其余同甲级。
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