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景观设计依据
村落景观设计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然生态与农耕文化
乡村景观是以农业生产和生活载体形成的,具有自然生态和农耕文化的属性。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水文、动植物等物质要素,以及乡土文化、民俗、宗教、语言、聚落文化等文化要素。
文化与经济相结合
在乡村振兴计划下,乡村景观设计应结合当地特色民俗文化,进行合理挖掘和改良设计,增加原有乡村景观设计的文化内涵,同时也要基于原本景观进行经济效益的建设,如乡村建筑修缮、道路周边环境改造、室内外装饰小品选择等。
共生原理
人类的生活和经济活动必须以景观生态特征为前提,设计目标和任务是寻求人与景观的协调稳定发展。
尊重自然生态景观
在乡村景观设计中,应严格遵守景观的生态设计,充分尊重乡村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
乡土文化的发掘和延伸
设计时不仅要考虑自然环境因素,还要考虑地域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等,以保护和传承原生态文化。
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美丽乡村景观应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在美化村容村貌的同时带动当地的旅游发展,提高经济水平。
整体协调发展原则
注重乡村景观整体功能布局,使各局部设计之间保持较强的节奏感与韵律。
生态与可连续性原则
设计应保护环境,确保景观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性。
以人为本原则
以本地村民的需求为第一设计要素,提供更好的生存、居住和工作环境。
历史文化传承原则
保护文化遗产和老式风貌,提取并应用本地的符号,以弘扬传统文化。
增进乡村经济发展
通过景观设计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这些依据共同构成了村落景观设计的全面框架,旨在实现乡村的自然生态、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