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设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是为了确保幼儿教育环境的安全、健康和适宜性而制定的。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建设标准要点:

选址与规模

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地址应选择地质稳定、交通便利、环境安全、无污染的地段。

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超过15个班。

每班幼儿人数: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园舍用地

幼儿人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园舍建设

建筑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间、教具储备室等。

教学及辅助用房应布局合理,每班有足够的活动室及相关辅助用房。

设施设备

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定期补充。

活动室内有足够的教学设备、桌椅、教玩具,以及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等。

寝室内有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床铺设备,盥洗室设施完善。

经费和办园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无障碍要求

园舍道路布置应便捷通畅,宜人车分流,主要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室外游戏场地

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其他要求

幼儿园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幼儿园应远离污染源,满足卫生防护标准,方便家长接送。

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器械场地、跑道、沙池等设施。

生活用房应设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

以上标准旨在提供一个安全、健康、有利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环境。幼儿园建设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确保幼儿的安全和教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