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认定

测绘成果认定是指对通过测绘形成的数据、信息、图件及其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的质量审核和确认过程。以下是测绘成果认定的一般流程和相关要求:

提交申请与资料整理

测绘任务完成后,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需要整理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书、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土地开发项目测绘合同、作业指导书、各工序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并装订成册,及时提交至市州国土资源局,申请审核确认。

审核检查组的组成与检查

市州国土资源局在收到申请和资料后,会组成审核检查组,成员由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且需要经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培训,取得测绘质检上岗证。

审核检查组会进行内业和外业检查。内业检查主要是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文件及项目合同的要求,对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与检查,并填写《土地开发项目测绘成果内业检查表》。外业检验则是按照相关测绘规程规范,对控制测量、土地利用现状图、竣工图等成果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土地开发项目测绘成果外业检验表》。

综合检查结果与审核意见

审核检查组会综合内、外业检查结果,形成审核意见。如果测绘成果经审核确认合格,会填写《土地开发项目测绘成果审核确认书》,并由审核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名后加盖审核确认专用章。如果测绘成果不合格,会填写《土地开发项目测绘成果不合格通知书》,并书面告知测绘单位。

测绘成果的分类

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包括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及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所进行的天文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所获取的数据和图件等。非基础测绘成果则是指除基础测绘成果以外具有专业内容的测绘成果。

质量监督与数据认定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该规定由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制定和实施。

评定与表彰

测绘成果还可以通过评定工作来确认其质量等级,如优秀工程技术成果第一等级、第二等级和第三等级。评定工作通常由行业协会组织,经过形式审查、专家初评打分、申报单位陈述答辩、专家终评打分等环节,最终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以上是测绘成果认定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具体项目的特点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