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景观设计依据规范

广场景观设计需要遵循以下规范:

系统性原则

广场设计应根据周围环境特征、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其主要性质和规模。

统一规划、统一布局,使多个城市广场相互配合,共同形成城市开放空间体系。

完整性原则

广场设计要保证其功能和环境的完整性。明确园林的主要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铺以次要功能,主次分明,以确保功能上的完整性。

广场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周边建筑风格等问题,以保证环境的完整性。

生态性原则

广场设计应以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在设计中充分引入自然,再现自然,适应当地的生态条件,为市民提供景观优美、绿化充分、环境宜人、健全高效的生态空间。

交通与设施规划

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

广场边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