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居商品房申请条件

广州安居商品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房源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

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应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

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符合所有申请条件,特别是收入和资产标准以及房产记录,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