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上大学预科政策

少数民族上大学预科政策

少数民族上大学预科政策主要是为了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给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包括:

招生对象:

主要针对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录取标准:

预科班的录取分数线通常不低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提档线以下一定分数(如80分),具体分数可能因地区而异。

预科学习:

被录取的预科新生需在指定学校进行1至2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重点教授汉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程。

专业选择:

预科结业时,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预科阶段的表现,结合当年的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转入的本科专业。

特殊政策:

某些省市如新疆有汉考民两年制预科,要求汉族用少数民族语言考试。

法律依据:

相关政策依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等文件制定。

预科教育目的:

旨在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水平,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类专门人才。

预科生管理:

预科生实行集中教学,由指定学院统一管理,并鼓励参与学生社团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升学要求:

预科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优惠政策:

一些省份对少数民族考生有额外的加分投档政策,例如在湖南省,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县(市、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