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脚注标点怎么写
法学论文脚注标点怎么写
法学论文的脚注标点应该按照以下规范进行书写:
脚注字体:
统一使用小五号宋体字。
脚注内容:
脚注应按照以下次序标注:著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
参考文献格式:
论文正文后须附上参考文献,文献的著录格式通常包括著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等信息。
文献编号:
论文正文中需按出现顺序标识参考文献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方括号“[ ]”中,并置于所引内容最末端,按上标处理。
引用规范:
同一篇文献在文中如果多处引用,选择其中一个主要地方加注即可,其他引用处无需重复标注。
以上是法学论文脚注标点的标准写法,请根据您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