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荆州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测绘资质的等级划分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审批机关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监督管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