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餐饮怎么加工食品
地摊餐饮在加工食品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卫生标准:
检查待加工食品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食品加热与翻动
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分开存放
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彻底加热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避免使用不合格原料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