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料
测绘资料服务办法通常涉及档案借阅规定、资料提供流程、保密制度以及资料保管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档案借阅规定
建立登记制度:借阅者需填写借阅登记表,说明查档目的和内容。
查阅范围:按规定的查阅范围供给利用,查阅人员需照实说明查档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别状况需借出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前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治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摘抄、拍照、复制:如需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治理人员同意,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机密、绝密档案: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保管责任: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当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
资料提供流程
填写委托书:需用地测资料的单位必须填写索取资料、图纸委托书(介绍信),并说明其内容、用途和提供时间等。
检查与校对:地测人员向外提供资料时,必须由二人以上检查和校对,并经专业组长审核,方何提供。
保密制度:任何地测人员不得私自向外提供资料或以口头形式向外泄漏坐标、储量等数据。
审批流程:提供地测防治水资料由施工单位和设计技术部门,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批准,地测科科长签字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资料保管
会审与归档: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地质及水文地质复杂地段以及威胁安全生产的地质问题,应由科长、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组织地质、测量及水文人员集体会审,会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和有关技术部门。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须填写登记,设置专柜归档,有目录索引,借阅图纸资料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归返手续。
定期分析:部门每年、每季度或每月必须根据生产和建设的需要编制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得拖欠。重大的地质测量工程,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这些办法旨在确保测绘资料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提供,同时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测绘资料的有效利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