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民办幼儿园政策

小区民办幼儿园政策

当前关于小区民办幼儿园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班级规模:

新设置的民办幼儿园原则上不低于3个班,每班至少配备2名老师及保育员。

普惠性要求:

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优先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1年后新建成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配套幼儿园,若没有举办为公办幼儿园的,原则上应申请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收费规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等级无财政拨款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0%。

教职工要求: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应符合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教师持证率达到100%,大专及以上学历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政府补助:

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补助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以获得约400元/生·年的财政经费。

报名与认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规范安全办学、收费规范合理、科学保教、依法聘用教职工、保障教职工待遇等。

收费收取:

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开学报名时统一依法依规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跨学年预收费。

禁止违规收费:

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向家长另行收取规定项目外的费用,自觉抵制各种折扣和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谨慎缴交费用。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