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人团建活动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
合同双方应明确为甲方(场地租赁方)和乙方(场地承租方),并注明双方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甲方应为场地所有权人或者具有场地租赁权的人,乙方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场地租赁信息
明确租赁场地的名称、地址、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
确定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规定租赁场地每日、每周、每月的租赁价格,以及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应保证场地符合乙方活动需求,如场地设施、设备、环境等。
三、场地使用规范
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场地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乙方应爱护场地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物品。
乙方应保持场地卫生,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垃圾。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布局,如需调整,应提前与甲方协商。
乙方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宣传。
四、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场地租赁报价单,明确租赁费用、税费等内容。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租金上涨,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租金。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五、违约责任
-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设施、设备,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损坏场地设施、设备,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场地布局,应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剩余事宜。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注意事项,甲方和乙方在签订100人团建活动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时,能够充分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团建活动顺利进行。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沟通协商,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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