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抽检不合格
在2024年,多个餐饮食品在抽检中被发现不合格,涉及的问题包括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机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以及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以下是具体的抽检结果和相关的处理情况:
建湖县天天来地锅鸡餐饮店 和 建湖县月明酒楼销售的青菜中,均检测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盐城知味而来餐饮有限公司和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椿桦餐厅销售的青椒(辣椒)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荣丰阁酒店使用的小碗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化州市布多斯餐饮店、 化州市东锦元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和 化州市鉴江司法职业学校使用的复用餐饮具中,均检出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平昌县巧林餐馆和平昌县李家幸福粥庄 销售的自制食品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海丰县城红姐川菜馆等餐饮单位使用的复用套餐碗和饭碗中,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以上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下架、召回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同时,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可能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建议
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食品原料和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监管部门应持续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消费者在选择餐饮单位时,应注意查看其食品安全公示情况,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餐饮单位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