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餐饮管理要求

长沙的餐饮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前报备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承办集体聚餐活动时,应提前5个自然日通过“长沙市场监管”微信小程序完成集体聚餐信息报备。报备信息应包含聚餐时间、聚餐事由、就餐人数、供餐方式和聚餐菜谱等内容。

严禁超接待能力接单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和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品种、数量和顾客接待量,严禁超接待能力承接订单。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应立即调离当前工作岗位。

加强原料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确保贮存过程中温度、湿度符合要求,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交叉污染。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加强过程管控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冷冻食品在加工制作前应采取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的方式彻底解冻,并尽快食用。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在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C以上。

加强环境、工用具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加工制作区域及工用具区分使用的管理。

油烟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