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启动土地测绘

政府启动土地测绘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接受委托

具备勘测定界资格的单位需要持有用地单位或有权批准该项目用地的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勘测定界委托书,方可开展勘测定界工作。

查阅有关文件

勘测定界单位需要查阅由用地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用地范围图、批准的施工设计和有关资料,以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期对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搜集图件及勘测资料

用地单位需要搜集辖区内的用地管理图、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权属界线图、地形图、基本农田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以及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用地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同时,搜集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和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或与定界有关的参考资料。

现场踏勘、制定技术方案

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勘测定界单位需要了解项目用地范围附近的各级控制点的石碑完好情况和现场的通视条件,以便制定合理的勘测技术方案。对于线形和大型项目用地,还应调查了解交通和地理条件。

实地调绘

勘测定界单位需要实地调查核实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已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并将其测绘或转绘于工作底图上,同时对现状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调查核实。

勘测定界

包括界标的埋设与测定、测绘界址点的解析坐标,内业计算、编绘勘测定界图、面积量算,并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提交勘测定界成果资料

最终,勘测定界单位需要提交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等成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