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权利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权利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作为学院行政的最高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拥有以下主要权利:

决策权:

负责学院长远规划、工作计划、基建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对教学、科研、人事、保卫、财务、总务、招生、分配等行政工作有决策权。

指挥权:

对内领导、组织、指挥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主持院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

奖惩权:

对学院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奖惩权。

审核权:

负责学院财务的审核和报销等工作,确保合理、严格、公开、节约。

职称评审权:

主持全院职称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

外事活动权:

负责学院外事活动,指导全院性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资源调配权:

授权学院学术计划所需的资源,如人员、资金和设备。

人事管理权:

对中层管理人员及分管学段的教师有选聘、指导、监督、培训、考核、评价等权利。

教学管理权:

审定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和各课程教学标准及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代表学院权:

对外代表学院,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和院党委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