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测绘标准

建筑房产测绘规范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GB/T 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

该规范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与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2015年)

该规范代替了《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T 22-2006,根据深圳建筑设计规则修改。内容包括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国家测绘局1991年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

该规范是早期版本,结合近期科技的发展和生产的需求并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适用于房产测量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以及房产图的制作和管理。

这些规范标准确保了房产测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保护了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适用于不同地区的房地产测量。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规范标准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