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理学名词解释

考研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或理论基础,它以法律现象的根本问题和一般问题为研究对象,探讨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道理、基本规范等问题。法理学的研究范围广泛,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方面。

法学:研究法律现象的科学,包括各种法律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

法理学:法学的理论基础,研究法律现象的根本问题和一般问题。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概念:对法律中的事物进行概括总结形成的概念。

法律规则:具体规定人们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文化:反映法律生活中群体化的思想观念、理想人格、行为趋向、情感倾向的总和。

法系:指某一国家或某一类具体的法律。

民法法系(大陆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

普通法系(英美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体系。

法的作用:法作为一种事物,其存在对其他社会事物,最终对人类的存在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