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广州市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济和技术指标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近两年平均营收增速不低于10%。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项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其他要求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企业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产品质量、环境事故等违法记录。

专项条件(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经营3年以上。

已获得省/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

上年营收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收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这些条件旨在筛选出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型化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以支持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对照这些条件,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