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测绘的规范

面积测绘计算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层数和层次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结构占用面积

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测算方法

建筑物外形法:通过测量建筑物外墙的轮廓线,计算建筑物的总面积。

分层法计算公式:建筑物总面积 = ∑(各层面积) = (层平面图的长 + 层平面图的宽) × 0.5。

分单元法计算公式:建筑物总面积 = ∑(各单元面积) = (单元平面图的长 + 单元平面图的宽) × 0.5。

测量精度

测量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特殊墙体和部位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其他相关规定

房屋面积按照使用的功能来区分,一般分为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两种。直接使用的面积又分为内部的使用面积和公摊的使用面积,间接使用面积包括墙体的使用和物业使用的面积以及装饰的使用面积。

阳台面积按照封闭与不封闭区分计算,封闭的是全部面积计入使用面积,反之是一半的面积。

这些规范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房屋测绘,包括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毗邻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测量和计算,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