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数标准

幼儿园人数标准

幼儿园的人数标准根据年龄班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小班(3周岁至4周岁):每班人数为20-25名。

中班(4周岁至5周岁):每班人数为20-30名。

大班(5周岁至6周岁):每班人数为30-35名。

混合班:人数通常为30人。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而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幼儿园的总规模一般不超过360人,以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便于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调整。家长如果发现幼儿园超额招生,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