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博士生政策

烟台博士生政策

烟台针对博士及以上人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家补助费

博士和博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到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同级财政一次性资助5万元安家补助费,每月给予1000元津贴补助。

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每年给予3.6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新购商品住房的,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于绿色石化、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中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时限延长至5年;购房补贴最高可达26万元。

博士后政策

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招收首位博士后并完成开题报告后,市级财政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建站资助;科研资助为每名博士后每年5万元。

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最低保障制度,每名博士后每年不低于15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出站后留烟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留烟奖励。

购房补贴

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学历和院校背景,给予不同金额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其他优惠

对于引进到烟台市绿色石化、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企业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最高可达26万元。

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申报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入选后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创新资助。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或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