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论文后评估
教育部学位论文后评估
当前教育部对学位论文的评估工作主要依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进评估体系,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并淡化对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的过分依赖。具体措施包括:
评价标准改革
评价教师时,不仅考虑学历和职称,还关注其他方面的贡献。
科研水平的评价不单纯以论文和奖项为依据。
学术论文评价方法
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采用“代表作评价”方法。
结合“计量评价与专家评价”,以及“中国期刊与国外期刊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淡化论文收录数和引用率的重要性,不将SCI、ESI等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
学位论文评估
博士学位论文由校外2位同行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议。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由校外1位同行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议。
评估体系包括论文选题、文献调研、实验设计、研究方法、数据图表、论文结果、基础理论知识、写作与答辩能力等方面。
评价指标体系
为不同专业(如综合类硕士、医学类硕士、博士)制定了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
论文送审服务
提供盲审、抽检和优秀论文评选等服务。
抽检评价指标优化
按照学科专业特色分类研制评价指标。
统一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论文的一级指标。
合理确定一级指标及其评价要素的权重。
规范非论文形式成果的评价材料和标准。
以上措施旨在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确保学位授予的质量,并促进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通过这些改革,鼓励学术创新和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产生,同时减少对量化指标的过度依赖,以促进学术研究的多样性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