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网络诈骗立案标准

根据最新的信息,江苏南京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如下:

1.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 如果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即使金额未达到3000元,也应当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3.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

4.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江苏省及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由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确定,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