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中课程设置

山东省高中课程设置

山东省高中课程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安排:

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需要全面开设《课程方案》规定的八个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

每学年都要设置各领域的课程,确保学生每一学年都能在所有学习领域获得一定学分。

科目与学分

必修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

每门科目一般由若干个模块组成,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并尽量多开设选修模块,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学期与学时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

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小时。

模块与学时

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语文、数学、外语每个模块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有关科目每个模块一般在一个学期内完成。

选修与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