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责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责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作为学院行政的最高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在上级主管机关和院党委的领导下,对外代表学院,对内负责学院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实行依法治校。
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
3. 领导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主持院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对全院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协调教学、后勤和行政等各项工作。
4. 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
5. 加强教学管理,审定、修订和执行教学计划,完善教学文件,主持学院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6. 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政策,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加强课题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工作。
7.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的晋升、选拔、引进、使用和管理,组织教师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8. 负责学院的财务工作,审批财务收支,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9. 管理学院资产,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和资金,建立和实施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10. 负责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学生学籍管理、奖惩等。
11. 组织制定二级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报学院审批,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建立实验实习基地,指导学生实习。
12. 负责主持院务会议、行政工作会议、办公会议等,布置协调各行政机构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13. 定期向上级主管机关汇报工作,向教代会和院党委报告工作。
14. 负责二级学院实训室的建立和管理,组织制定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做好教职工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15. 维护二级学院正常的教学、行政管理秩序,担当二级学院院长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6. 积极争取学院有关部门、学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二级学院各项工作的支持,不断扩大对外影响。
17. 主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行政管理秩序,担当院长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8. 负责主持制订学院年度预决算,审批学院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
19. 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审批以学院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报表,处理涉外事宜。
20. 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审批教职工的增收节支计划,管理好学院划拨的经费和各种渠道的科研经费。
21. 负责教职工在院内的调整和调动,审定和上报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提出学生的升留级意见。
22. 组织奖励先进个人,提出教职工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处理意见。
23. 负责主持教材编订工作,管理学校领导梯队的体系,包括企业的人才理念、战略、政策、制度和流程。
24. 负责建立和实施本校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25. 主管学校领导梯队的体系,包括企业的人才理念、战略、政策、制度和流程。
26. 负责建立和实施本校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27. 协助做好学院的招生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28. 负责二级学院各专业设置及更新改造的意见,组织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学院综合平衡,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29. 负责主持教材编订工作。
30. 负责学校领导梯队的体系,包括企业的人才理念、战略、政策、制度和流程。
31. 负责管理学校资产的申报,依法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和资金。
32. 负责建立和实施本校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33. 分管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协助院长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34. 分管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审批教师进修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工作。
35. 分管学院每年招生计划的拟定工作。
36. 分管学院教研资料建设。
37. 分管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38. 分管学院内部财务的监管工作。
39. 协管学院学科建设工作。
40. 协管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工作。
41. 拟定学院科研管理的规章制度、科研规划,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组织实施。
42. 受校长委托全面领导本院的工作并向学校负责,抓好本院的大事、要事。
43.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