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有权力开除幼儿

幼儿园有权力开除幼儿

幼儿园通常没有权力开除幼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幼儿园教育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幼儿园可以随意开除幼儿。

如果幼儿园确实需要开除幼儿,通常是因为孩子不能适应集体生活、行为严重触犯了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程序要求。在做出开除决策之前,幼儿园应向家长进行充分告知,并为孩子提供适当的改正机会。

如果家长认为幼儿园的开除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他们可以与幼儿园方面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甚至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