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在校期间的成果
博士在校期间的成果
博士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 发表至少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主题相关的论文,且原则上第一作者应为本人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2. 代表性论文应为本人第一作者,且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就读的学校。
3. 可以包括SCI、EI、ISTP检索的论文,具体要求可能因学校而异。
4. 对于2008级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每超额发表一篇SCI检索论文会有相应的奖励。
5. 博士期间的成果可用于评定副高职称,但通常只能使用三年以内的成果,并且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三项成果。
6. 对于专利,可以包括已获得和已申请的发明型专利。
7. 其他科研成果,如科研获奖,需要填写获奖名称、时间、级别,并且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学校,奖项级别为省部级及以上。
请根据您所在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并确保所有成果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