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深圳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深圳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已婚或单亲家庭;

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