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用电价格

截至2024年,青岛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电价

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为0.5469元/千瓦时。

第二档电价

电量每户每月210至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0.5969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价

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0.8469元/千瓦时。

此外,青岛市还设有峰谷时段电价:

平时段电价:每天11:00-17:00和21:00-23:00,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

谷时段电价:每天23:00-次日7:00,电价为0.328元/千瓦时。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以节省电费。

对于用电量较大的用户,可以考虑在谷时段使用更多电量,以降低电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