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期间工资

幼儿园疫情期间工资

幼儿园老师在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如下:

1. 如果幼儿园因疫情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老师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获得工资。

2. 若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老师若继续提供正常劳动,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在老师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幼儿园应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 幼儿园和老师可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并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实施时应参照当地最新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