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

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

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

提交材料

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教委。

需提供幼儿园资产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来源证明、组织机构名单及资格证明、发展规划、场地证明文件等。

审核与实地考察

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审批与发证

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实地考察合格后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幼儿园等级证。

其他许可

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