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
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
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
提交材料
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教委。
需提供幼儿园资产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来源证明、组织机构名单及资格证明、发展规划、场地证明文件等。
审核与实地考察
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审批与发证
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实地考察合格后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幼儿园等级证。
其他许可
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