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如何申请论文答辩延期取消?
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对于论文答辩延期的申请和取消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详细解析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论文答辩延期取消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了解如何进行申请和取消。
一、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论文答辩延期的规定
- 申请条件
根据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申请论文答辩延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通过中期考核,取得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批准;
(2)因特殊情况,如生病、家庭原因、工作需要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
- 申请程序
(1)向导师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预计答辩时间;
(2)导师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位评定委员会。
- 延期时间
(1)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延期时间累计不超过一年。
二、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论文答辩取消的规定
- 取消条件
根据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申请取消论文答辩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因特殊情况,如生病、家庭原因、工作需要等,无法完成论文答辩;
(2)经导师和学院同意,认为取消答辩对申请者本人及导师、学院无不良影响。
- 申请程序
(1)向导师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取消答辩的原因;
(2)导师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位评定委员会。
- 取消后的处理
(1)取消答辩后,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重新提交答辩申请;
(2)取消答辩不影响申请者的学位授予。
三、注意事项
申请论文答辩延期或取消,需提前与导师沟通,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申请过程中,需积极配合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
申请延期或取消后,需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论文修改和答辩,以免影响学位授予。
总之,中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论文答辩延期取消的规定旨在为申请者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帮助申请者顺利完成学业。了解相关规定,提前做好准备,将有助于申请者顺利度过论文答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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