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费减免政策有哪些?
西南医科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费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费减免对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对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学校将全额减免其学费。
学校奖学金获得者:对于获得学校奖学金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奖学金等级和金额减免部分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
具有特殊贡献者:对于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学校将酌情减免其学费。
二、学费减免标准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全额减免学费。
学校奖学金获得者:根据奖学金等级和金额减免学费,具体减免标准如下:
- 一等奖学金:减免50%学费;
- 二等奖学金:减免30%学费;
- 三等奖学金:减免20%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减免10%-50%学费。
具有特殊贡献者:减免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学费减免申请流程
学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西南医科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学校相关部门对学院审核意见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减免标准。
学校将减免结果通知学生,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
四、学费减免注意事项
学费减免政策适用于在校期间,毕业后不再享受。
学费减免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在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期间,如出现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减免资格。
学费减免政策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剩余学费,未缴纳学费者将无法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费减免政策不适用于已缴纳学费的学生。
总之,西南医科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费减免政策旨在减轻学生经济负担,鼓励优秀人才投身学术研究。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希望广大在职博士研究生能够珍惜这一优惠政策,努力学习,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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